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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护理费用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29 10:00:05 0人浏览

导读:

“交通事故(Traffic Accident)”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特定的人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那么关于“交通事故护理费用”,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整理出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帮助。
交通事故护理费用
  •   交通事故 后续护理   运输公司的驾驶员将人撞伤后,协议支付伤者的后续护理费的时间确定为40年。但在理赔时,保险公司却只同意支付20年。3月7日,上海闵行区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上海市虹口区运输公司第二汽车队要求支付增加的20年护理费的诉讼请求。

    后续护理费协议定了40年

    2006年8月29日,运输公司的驾驶员张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在闵行区金辉路700号工地内倒车时,将一人撞伤。经认定,张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司法鉴定给出了“伤者今后生活尚需依赖他人”等结论。由于运输公司作为肇事车辆的车主,故对交通事故的赔偿承担连带责任。后在交通警察支队主持下,达成了运输公司作出赔偿的调解协议。调解协议中,对伤者的后续护理费确定为24万元,即每月500元,支付期限为40年。之后,运输公司将这笔钱支付给了肇事司机,由其处理赔偿事宜。在向保险公司理赔时,保险公司却只给予伤者的后续护理费为12万元,即每月5...

  • 交通事故医疗费用发生交通事故后,有关伤残者医疗费用该如何计算,一直是事故双方争议的焦点。那么这种费用该如何计算呢?

    交通事故当事人医疗费用的损害赔偿标准,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需的费用计算,凭证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须”的费用给付。

    一般来说,当事人的治疗费用是否必须有负责赔偿的当事人支付,应由交通事故处理机关审查确定。但若当事人不经事故处理机关同意,擅自住院、转院、自购药品或超过医院通知的出院日期拒不出院所发生的费用,负责赔偿的交通事故责任人不负损害赔偿责任,应由伤残者自行承担。

    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往往会出现伤、残者在结案后仍需继续治疗的现象。例如:肢干骨严重骨折,经过固定复位手术后,还需要进行第二次手术摘取固定钢板。在这种情况下,为了既不影响当事人的治疗又能尽快结案,可以在结案时,把结案后继续治疗所必须的费用提前给付当事人。

  •   交通事故可以报工伤又索赔。二者属于不同法律关系,由不同法律法规调整,可产生多个请求权基础。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非常明确地规定劳动者向第三人提起人身损害赔偿应当支持。所以,当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待遇发生竞合,职工可以依照不同的法律规定分别获得救济。

  •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各种各样的交通事故,但是当交通事故产生之后,我们应该要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接下来和法律快车小编一起学习一下下面这篇文章。交通事故与工伤护理费单位要赔偿吗?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交通事故与工伤护理费单位要赔偿吗

      交通事故被认定工伤的,原则上,应该安装交通事故处理,得到赔偿以及护理各项费用,工伤保险只承担交通事故没有赔偿的部分,也就是说,肇事者,不能因为受害人认定工伤,就减轻或者免除赔偿责任,这样对待是不公平不公正的,受害人也不能因为认定了工伤,得到双份赔偿,因此,应该是肇事者承担。

      二、交通事故如何避免

      1、马上停车

      在汽车运行安全的情况下马上停车,关掉引擎(以免汽车起火)并打开紧急灯让其闪亮;立即记下对方车的牌号(车上应随时备有笔和纸,甚至照相机),以防对方在出交通事故后开车跑掉。

      2、发出警示

      保护好现场;向其他车辆发出警告...

  •   相信很多人都会有这样的疑问:如果在上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那能既算交通事故又算工伤吗?这样情况下该如何赔偿?交通事故工伤赔偿顺序是怎样的呢?相信大家也想要了解这方面的知识,让我们带着这些疑问,具体来看下面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带来交通事故工伤索赔先后顺序的详细内容吧。

      一、交通事故工伤索赔先后顺序

      因交通事故而导致的工伤事故在赔偿责任上属于民事侵权赔偿责任与工伤保险赔偿责任相竞合。此时,受害人同时处于两个法律关系之中:一方面由于侵权人的侵权行为使受害人与行为人之间形成了侵权民事法律关系;另一方面劳动者所受的人身伤害符合工伤赔偿给付条件而与用人单位形成工伤赔偿法律关系。那么,受害人在依《工伤保险条例》主张工伤赔偿的同时可否依据《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等民事法律法规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对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常发生争议,法...

  •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即11周岁以下和75周岁以上的均补偿5年。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均为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即11周岁以下和75周岁以上的均补偿5年。死亡补偿费属于慰抚金赔偿,是民法赋予人身伤害的受害人对造成精神痛苦的一项保护性民事权利,是事故责任人支付给交通事故死亡当事人的法定继承人或其他享有继承权的人定额化的死亡赔偿金。此项慰抚金不宜过高,也不能过低。
  •   现如今我国法律对交通事故工伤是有规定,但交通事故工伤的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多少呢?下面,由法律快车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交通事故工伤误工费的赔偿标准

      依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人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交通事故工伤误工费赔偿以及计算公式

      根据以上规定,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其计算公式可以表述为下面:

      误工费赔偿金额 = 误工收入(天/月/年)× 误工时间

      ①关于...

  • 劳动者因交通事故导致工伤的,可以向肇事者申请赔偿,在获得肇事方人身损害赔偿的同时,还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一、二、五款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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