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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更新时间: 2022-04-14 19:05:47 0人浏览
异议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律师解答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提出异议。异议成立的条件有:在法定期间提出;债务人的异议必须针对债务关系本身;异议必须以书面方式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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