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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是什么

更新时间: 2022-08-05 14:04:02 0人浏览
房屋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是什么
律师解答
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定生效要件有:
1、房屋买卖合同双方具有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
2、房屋买卖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3、房屋买卖合同是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双方订立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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