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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被害人授权委托书怎么写

更新时间: 2022-04-13 17:24:38 0人浏览
刑事被害人授权委托书怎么写
律师解答
刑事被害人授权委托书应当写明的内容有:委托人和代理人的基本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住址,职务等;委托代理案件的具体情况;委托事项和权限,包括参加庭审或谈话,陈述事实、理由和主张,参加辩论等。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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