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刑事辩护> 刑事诉讼法罚金缴纳的方式有什么

刑事诉讼法罚金缴纳的方式有什么

更新时间: 2022-03-18 16:18:23 0人浏览
刑事诉讼法罚金缴纳的方式有什么
律师解答
刑事诉讼法罚金按照以下方式缴纳:
1、自动缴纳。指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犯罪分子能够按时、自觉、主动地缴纳全部罚金。
2、强制缴纳。指人民法院规定的缴纳期限届满,有缴纳能力的犯罪分子不缴纳或不足额缴纳罚金,人民法院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强制犯罪分子缴纳。
3、随时缴纳。
4、减免缴纳。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十二条 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