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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财产分割公证怎样办理

更新时间: 2019-12-13 15:03:57 0人浏览
夫妻财产分割公证怎样办理
律师解答

办理夫妻财产分割公证,一般有以下步骤:

1、当事人要准备好婚前财产公证所需要的材料。

2、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3、公证申请被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4、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员的面前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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