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刑事辩护> 刑法关于数罪并罚有哪些规定

刑法关于数罪并罚有哪些规定

更新时间: 2022-03-15 13:40:21 0人浏览
刑法关于数罪并罚有哪些规定
律师解答
刑法关于数罪并罚的规定有:刑法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对各罪刑罚绝对相加、合并执行;刑法第七十条,判决宣告后发现漏罪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按照数罪并罚的规则决定执行的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