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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讨公司欠款起诉需要哪些材料

更新时间: 2019-11-28 16:31:24 0人浏览
追讨公司欠款起诉需要哪些材料
律师解答

原告在进行公司欠款起诉时,应具备以下材料:

(一)符合民诉法第一百二十一条所规定条件的欠款起诉状;

(二)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证明,主要可以是身份证复印件、公安机关户籍证明,如果是单位的,还应该有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信息;

(三)证明对方欠款的证据材料。

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形式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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