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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民事诉讼连带责任需要缴纳什么费用

更新时间: 2022-05-30 10:25:54 0人浏览
提起民事诉讼连带责任需要缴纳什么费用
律师解答
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连带责任需要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的受理费;申请费;以及申请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法院指定日期出庭而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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