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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物处理后怎么清偿债务

更新时间: 2022-03-24 18:02:19 0人浏览
留置物处理后怎么清偿债务
律师解答
留置物处理后,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清偿债务:应当以留置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后所得的价款来清偿。如果价款数额超过债权数额的,超过部分属于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偿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五十三条 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六十日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限,但是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留置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第四百五十四条 债务人可以请求留置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行使留置权;留置权人不行使的,债务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留置财产。 第四百五十五条 留置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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