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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更新时间: 2022-03-21 17:36:19 0人浏览
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律师解答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出租人不按约定的方式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来使用租赁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转租的;或者承租人超过合理的期限仍不支付租金的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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