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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债权人的基本特征

更新时间: 2022-05-30 10:30:05 0人浏览
企业债权人的基本特征
律师解答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企业债权人的基本特征有:债权人对企业无控制权;债权人有固定收益的索取权;债权人的利息可抵税;债权人在破产时具有优先清偿权;以及可以请求司法机构强制债务人履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第四十四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第四十九条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第五十条 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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