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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要约的条件

更新时间: 2022-02-17 14:43:09 0人浏览
撤销要约的条件
律师解答
可以撤销要约的条件包括:
1、以对话方式撤销的,要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为受要约人所知道;
2、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要在受要约人承诺前到达受要约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六条 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 第四百七十七条 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为受要约人所知道;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第四百七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一)要约被拒绝; (二)要约被依法撤销;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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