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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合同时应当写哪些条款

更新时间: 2022-02-17 18:16:39 0人浏览
订立合同时应当写哪些条款
律师解答
订立合同时一般应当写明以下条款:
1、各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合同的主要约定事项;
3、合同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4、违约责任等条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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