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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领失业金犯法吗?

更新时间: 2020-09-21 17:37:36 0人浏览
试用期领失业金犯法吗?
律师解答
试用期内如果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属于重新就业的情形,是不能领取失业金的。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领取了失业保险金的,属于违法的行为,应当退回其保险金,并且还可能会被处以罚款。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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