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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前放高利贷现在还追究吗?

更新时间: 2020-09-23 10:05:49 0人浏览
几年前放高利贷现在还追究吗?
律师解答
视具体情况而定,若曾经放高利贷时触犯了刑法规定的,只要在诉讼时效内,就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高利贷合同签订是由民间个人意愿签订的,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借款合同。单纯的发放高利贷不是违法的,只是法律不予以保护。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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