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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更新时间: 2022-01-19 15:08:15 0人浏览
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律师解答
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时间主要有以下规定:
1、股权转让合同一般是自股权转让合同成立时生效;
2、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盖时合同成立;
3、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合同成立;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生效的,依照有关规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公司法》第七十三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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