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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合同法律规定

更新时间: 2022-01-18 12:07:57 0人浏览
预约合同法律规定
律师解答
预约合同主要有以下法律规定:
1、预约合同,是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是预约合同;
2、其效力是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的,另一方可要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五条 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第五百零一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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