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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房预售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更新时间: 2022-01-17 17:05:52 0人浏览
期房预售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律师解答
期房预售合同需要注意下列事项:
1、买方要在期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依法办理权属登记的手续;
2、开发商要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申请办理期房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手续。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第十二条 预售的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承购人应当依法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开发企业应当予以协助,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由于开发企业的原因,承购人未能在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开发企业和承购人有特殊约定外,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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