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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分公司的条件是什么

更新时间: 2022-01-14 11:38:10 0人浏览
成立分公司的条件是什么
律师解答
成立分公司的条件主要包括:
1、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2、分公司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
3、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从其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 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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