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行政诉讼> 拆除违建的强制措施是否可诉

拆除违建的强制措施是否可诉

更新时间: 2021-12-31 11:20:47 0人浏览
拆除违建的强制措施是否可诉
律师解答
对于拆除违建的行政强制措施而言,是可诉的。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该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予以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第四十四条 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