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合同纠纷> 担保合同的主债权是什么意思

担保合同的主债权是什么意思

更新时间: 2021-12-28 10:44:54 0人浏览
担保合同的主债权是什么意思
律师解答
担保合同的主债权的意思:通常指的是依当事人之间的主合同产生的债权。一般不包括约定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且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三百八十九条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