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公司企业> 股东权利受到侵害应该怎么去救济

股东权利受到侵害应该怎么去救济

更新时间: 2021-12-24 10:41:37 0人浏览
股东权利受到侵害应该怎么去救济
律师解答
股东权利受到侵害应该采取下列办法去救济:
1、股东可以与侵权人自行协商处理;
2、协商不成,且侵权人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则股东可以请求董事会进行起诉;
3、董事会拒绝的,股东可以自行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