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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复核法院能做为赔偿义务机关吗

更新时间: 2021-12-15 11:25:52 0人浏览
死刑复核法院能做为赔偿义务机关吗
律师解答
死刑复核存在差错的,人民法院能作为赔偿义务机关。赔偿义务机关,是指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看守所及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机关。死刑复核法院即最高人民法院在行使职权时侵犯了公民权益的,可以作为赔偿义务机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一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二审改判无罪,以及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的,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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