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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转让风险的规避

更新时间: 2021-12-13 15:39:57 0人浏览
债务转让风险的规避
律师解答
债务转让风险的规避如下:债务转让需获得债权人同意;需确定债务属于可转让的债务;并且连同从债务也一并转移,但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不能转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第五百五十三条 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 第五百五十四条 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是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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