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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转让没有告知是欺诈吗

更新时间: 2021-12-10 16:18:57 0人浏览
债务转让没有告知是欺诈吗
律师解答
债务转让没有告知的不一定是欺诈,应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判断。如果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条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六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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