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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欠款纠纷应提供的证据有哪些

更新时间: 2021-12-10 16:19:14 0人浏览
工程欠款纠纷应提供的证据有哪些
律师解答
发生工程欠款纠纷需要收集的证据是:
1、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材料;
2、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材料,如工程预、决算报告,支付工程款的付(收)款凭证等;
3、证明双方当事人身份的证据材料。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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