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婚姻家庭> 离婚手续需要的证件有什么

离婚手续需要的证件有什么

更新时间: 2021-12-10 16:19:31 0人浏览
离婚手续需要的证件有什么
律师解答
离婚手续需要的证件主要包括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子女出生证、户口簿等。并且夫妻选择登记离婚方式的,还需要提供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材料,选择起诉离婚的,还需民事起诉状等材料。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