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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有哪些

更新时间: 2021-12-09 14:21:10 0人浏览
租赁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有哪些
律师解答
租赁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主要包括:
1、不安抗辩权;
2、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3、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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