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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遗产继承公证手续有哪些

更新时间: 2019-09-24 08:54:21 0人浏览
房屋遗产继承公证手续有哪些
律师解答

1、当事人可以就继承被继承人某项遗产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继承公证,也可以就继承被继承人数项遗产一并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继承公证。二个以上当事人继承同一遗产的,应当共同向一个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

2、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3、当事人申请办理继承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件;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3)全部法定继承人的基本情况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4)其他继承人已经死亡的,应当提交其死亡证明和其全部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5)继承记名财产的,应当提交财产权属(权利)凭证原件;

(6)被继承人生前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提交其全部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原件;

(7)被继承人生前与配偶有夫妻财产约定的,应当提交书面约定协议;

(8)继承人中有放弃继承的,应当提交其作出放弃继承表示的声明书;

(9)委托他人代理申办公证的,应当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

(10)监护人代理申办公证的,应当提交监护资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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