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婚姻家庭>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有不动产具体怎样处理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有不动产具体怎样处理

更新时间: 2021-11-22 11:39:11 0人浏览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有不动产具体怎样处理
律师解答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有不动产具体应按下列方式处理:
1、第三人出于善意购买,且支付了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则第三人将依法取得该房产的所有权;
2、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请求单方处分共同房产的一方赔偿损失,法院应予支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八条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