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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合同中保险免责条款有哪些

更新时间: 2021-11-19 11:31:55 0人浏览
运输合同中保险免责条款有哪些
律师解答
订立运输合同时的保险免责条款是:
1、因地震及其次生灾害导致被保险货物毁损、灭失的,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2、因货物自然磨损、朽蚀、腐蚀、故障、本身质量缺陷的,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五百零六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 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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