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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中材料设备供应条款应注意哪些

更新时间: 2021-11-15 14:14:50 0人浏览
工程合同中材料设备供应条款应注意哪些
律师解答
签订工程合同材料设备供应的条款需要注意:写明设备品牌、型号、数量;明确材料设备提供的时间和地点、价款结算数额和方法;约定双方交付、收受材料设备的责任等。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建筑法》第十五条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五条 按照合同约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由工程承包单位采购的,发包单位不得指定承包单位购入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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