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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赡养老人如何申报

更新时间: 2021-11-15 14:15:37 0人浏览
个税赡养老人如何申报
律师解答
个税赡养老人一般通过下列方式申报:
1、由独生子女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非独生子女分摊每月2000元(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2、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可以按照约定的分摊方案确认,进行专项扣除。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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