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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福利院领养孩子的条件

更新时间: 2021-11-12 14:55:57 0人浏览
去福利院领养孩子的条件
律师解答
去福利院领养孩子应满足如下法定条件:
1、收养人目前无子女或者有一名子女;
2、有抚养能力,能够提供一定的教育;
3、未患有禁止收养子女的疾病;
4、没有法律禁止领养的违法犯罪记录;
5、30周岁以上。收养异性子女的,年龄需相差四十周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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