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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丢失财物立案标准

更新时间: 2021-11-11 15:08:24 0人浏览
黑龙江丢失财物立案标准
律师解答
当事人在黑龙江地区范围内丢失财物,但是没有证据能够证明是被他人偷窃的,不属于治安事件和刑事案件。当事人到派出所报案的,派出所只能对遗失物品进行登记。因为派出所是否立案,要根据具体情况,复杂案件7日内,普通案件3日内给出,立案和不立案的确定。
法律依据
当事人在黑龙江地区范围内丢失财物,但是没有证据能够证明是被他人偷窃的,不属于治安事件和刑事案件。当事人到派出所报案的,派出所只能对遗失物品进行登记。因为派出所是否立案,要根据具体情况,复杂案件7日内,普通案件3日内给出,立案和不立案的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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