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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关系是什么?

更新时间: 2021-10-26 15:29:39 0人浏览
房屋所有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关系是什么?
律师解答
房屋所有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关系如下:
1、房屋所有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都属于可以抵押的财产,但是必须一并抵押;
2、如果抵押人未一并抵押的,没有抵押的,也视为一并抵押。
法律依据
房屋所有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关系如下:
1、房屋所有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都属于可以抵押的财产,但是必须一并抵押;
2、如果抵押人未一并抵押的,没有抵押的,也视为一并抵押。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第三百九十七条
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
抵押人未依据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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