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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生育医药费的报销方式

更新时间: 2021-10-20 14:23:45 0人浏览
女职工生育医药费的报销方式
律师解答
女职工生育医药费的报销方式:由职工或者单位携带职工的住院病历、缴费单据、计划生育证明等去社保经办机构报销。生育医疗费是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内,因为妊娠、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则是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的补贴。
法律依据
女职工生育医药费的报销方式:由职工或者单位携带职工的住院病历、缴费单据、计划生育证明等去社保经办机构报销。生育医疗费是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内,因为妊娠、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则是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的补贴。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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