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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处分权的人签订的租赁合同有效吗

更新时间: 2021-10-09 10:00:42 0人浏览
无处分权的人签订的租赁合同有效吗
律师解答
无处分权的人签订的租赁合同如果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就是有效。所以无处分权的人签订租赁合同,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就是有效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第五百九十七条
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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