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刑事辩护> 故意损坏他人财物治安处罚

故意损坏他人财物治安处罚

更新时间: 2021-10-09 09:59:00 0人浏览
故意损坏他人财物治安处罚
律师解答
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的治安处罚是:
1、情节较轻的,处拘留五日,可并处罚款二百元;
2、情节一般的,处就留七日,可并处罚款二百至五百元;
3、情节较重的,根据案情,按三挡处罚:处拘留十日,可并处罚款五百元;拘留十二日,可并处罚款五百至一千元;拘留十五日,可并处罚款五百至一千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