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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监视居住会见律师可以吗?

更新时间: 2021-10-09 09:55:58 0人浏览
被监视居住会见律师可以吗?
律师解答
被监视居住如果获得了执行机关的批准,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如果获得批准的,就可以会见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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