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刑事辩护> 犯罪嫌疑人在哪些情形下可能会被监视居住

犯罪嫌疑人在哪些情形下可能会被监视居住

更新时间: 2021-07-14 08:44:04 0人浏览
犯罪嫌疑人在哪些情形下可能会被监视居住
律师解答
犯罪嫌疑人在以下情形下可能会被监视居住:
(一)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二)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三)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四)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五)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