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刑事辩护> 诈骗罪预备行为的认定

诈骗罪预备行为的认定

更新时间: 2021-10-08 09:25:12 0人浏览
诈骗罪预备行为的认定
律师解答
诈骗罪预备行为的认定:
(一)为实施犯罪准备工具和物品的行为。
(二)为达到犯罪目的创造条件的行为,主要指准备工具以外的其他创造条件的行为。
(三)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没有能够“着手”。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二条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