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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中债权利息要支付吗?

更新时间: 2021-09-24 18:40:40 0人浏览
破产清算中债权利息要支付吗?
律师解答
根据《企业破产法》,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所以,破产清算中债权利息仍需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
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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