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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三年的合同一定要做满三年吗

更新时间: 2021-09-24 18:39:49 0人浏览
签三年的合同一定要做满三年吗
律师解答
劳动合同是签订三年的,不需要一定做满三年。劳动者只需提前30日申请辞职,办理离职手续即可;但是用人单位组织劳动者进行专项培训而签订协议来约定服务期的,或者签订保密协议的,劳动者提出辞职的需要支付违约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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