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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共同点是什么

更新时间: 2021-09-24 14:18:07 0人浏览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共同点是什么
律师解答
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有以下共同点:
1、婚姻被宣告无效和被撤销,婚姻关系自结婚登记之日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2、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3、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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