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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享有留置权的合同

更新时间: 2021-09-24 14:16:56 0人浏览
不享有留置权的合同
律师解答
只有加工承揽合同、基本建设合同中的建筑安装承包合同、保管合同、运输合同中的货运合同、财产租赁合同、委托合同和信托合同享有留置权,其它合同都不享有留置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九条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三条
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或者有权拒绝交付,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三十六条
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或者其他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零三条
寄存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保管费或者其他费用的,保管人对保管物享有留置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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