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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拘第38天放人了有什么补偿吗

更新时间: 2021-09-14 17:26:57 0人浏览
刑拘第38天放人了有什么补偿吗
律师解答
刑拘第38天放人了的补偿:可以申请国家赔偿,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法律规定刑事拘留最长期限是37天,期间依照案情采取释放、逮捕或者变更强制措施,超过这个期限的,可以请求国家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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