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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社区矫正的规定是什么

更新时间: 2021-09-13 11:24:06 0人浏览
刑事诉讼法社区矫正的规定是什么
律师解答
刑事诉讼法社区矫正的规定:在第二百六十九条,社区矫正的适用对象为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主体为社区矫正机构。社区矫正在我国是指针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这四类犯罪行为较轻的对象所实施的非监禁性矫正刑罚或考验(宣告缓刑)。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九条
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第十七条
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的社区矫正对象到执行地县级社区矫正机构报到时,社区矫正机构应当核对法律文书、核实身份,办理登记接收手续。对社区矫正对象存在因行动不便、自行报到确有困难等特殊情况的,社区矫正机构可以派员到其居住地等场所办理登记接收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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