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劳动纠纷> 单位终止劳动合同有没有经济补偿金

单位终止劳动合同有没有经济补偿金

更新时间: 2021-09-01 10:16:30 0人浏览
单位终止劳动合同有没有经济补偿金
律师解答
单位终止劳动合同是否有补偿金根据具体情形,如果是公司决定不续签或者公司降低劳动合同条件,员工决定不续签的,有经济补偿金。但如果是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没有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